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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9-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乌鲁木齐9月27日电 记者张媛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光国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27日上午听取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汇报会上,陈光国首先传达了吴邦国委员长关于今年农业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批示,介绍了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的目的、检查重点等情况。

    陈光国表示,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法制是党和国家指导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现行农业法是2002年修订,2003年3月颁布实施的。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有效推动了“三农”工作的发展。自八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7次对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过检查。总的来看,执法检查的效果是好的,对于督促政府重视和加强农业,促进农业法制建设及法律的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陈光国指出,新疆是我国西部的一个重要省区,在地区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新疆的发展对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对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保障国家安全,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区各族同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陈光国说,检查组将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为进一步推动农业法的有效实施共同努力。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艾克拜尔·吾甫尔以及自治区发改委、农业厅、财政厅、扶贫办、国土资源厅、畜牧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来源: 法制日报 2012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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