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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四川执法检查农业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9-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民日报北京9月25日电 (彭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自9月20日起赴四川省执法检查。此次检查为期一周。检查组先后到南充、成都两市及其下辖的顺庆、嘉陵、西充、蒲江、崇州等5个区县,广泛听取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实地考察了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产业园、连片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检查期间,陈昌智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汇报会上作重要讲话。

    陈昌智指出,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耕地保护和扶贫开发,从检查的实际情况来看,四川省在坚持农业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敢于探索,富于创造,在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组建涉农政策性投资公司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创新,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村面貌显著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方面实现突破,贯彻执行农业法成效显著。

    陈昌智在检查结束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级党政干部要高度重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不能因为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偏低,农业对GDP的贡献比工业小,就忽视农业的发展,要把粮食安全提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加以充分认识。二是要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不断提高用地的机械化和科技化水平,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提升耕地质量,争取在单位面积土地上创造更多效益。三是要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通过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四是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和对农民生活的改善,特别是在土地的征用中,应当关注到农民的长远生活保障,只有实现了广大农民的小康,才能实现全国的小康。

    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房凤友、王金山参加了此次执法检查。

  来源: 人民日报 2012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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