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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顺利转型 供养对象衣食无虞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0-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大常委会·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顺利转型 供养对象衣食无虞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卫敏丽、陈卓忻)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报告时说,目前,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已经实现顺利转型,供养对象衣食无虞。

  李立国介绍,农村税费改革前,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民互助和村集体供养,税费改革后,国务院及时修订并于2006年公布施行了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现了由农民互助共济向以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的历史转型,农村“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这一最困难的群体得以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五年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趋于稳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已纳入供养范围,供养条件不断改善,服务管理和供养水平不断提高。

  据了解,为加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解决数量少、规模小、布局分散等问题,民政部组织实施了“霞光计划”,累计投入中央集中的福彩公益金7.52亿元,带动地方投入77.9亿元,新建、改扩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4008所。同时,民政部结合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推进,指导各地大力改善分散供养对象的居住条件。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3.2万所、床位232.6万张;供养对象551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84.5万人;全国平均集中供养标准为年人均3400元,比2007年增长了74.1%;分散供养标准2470元,增长了72.5%。

  与此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乡低保对象758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5.6%。

  来源: 新华网 2012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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