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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草案:给予精神卫生工作者适当津贴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0-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精神卫生法草案今天(23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精神卫生工作的突出问题之一是医务人员收入低,风险高。为稳定队伍,草案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精神卫生工作人员适当的津贴。(记者侯艳 马闯)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2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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