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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硕仁委员建议明确规定景区内商业网点比例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8-3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记者席锋宇2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分组审议旅游法草案时,金硕仁委员表示,近年来我国旅游业持续升温,旅游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时,涉及旅游的纠纷也大量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制定旅游法对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发展很有必要。

  金硕仁委员在2008年曾领衔提出过制定旅游法的议案,他建议,旅游法应对旅游品质有所要求和体现。金硕仁说,旅游品质一直是旅游消费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们考察了部分热门景区,总体感觉在当前旅游经济持续升温的情况下,有些地方旅游品质没有随之提高,反而有一种停滞不前的情况。”他说,有些本来钟灵神秀、巧夺天工的名山大川,现在已经被开发成为一个个“市场”,旅游者抱着观山看景的愿望而来,结果却被迫逛了一回市场。好景点上的最佳位置也被当地人承包了下来,不交钱没办法留影,让旅游者有一种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感觉。

  金硕仁委员建议,旅游法要明确规定景区内商业网点的比例和内容,进一步规范景区管理,提升旅游质量,让旅游者体验到真正的旅游。

  来源: 法制日报;2012年08月31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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