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法制日报讯 记者张媛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分组审议了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常委委员建议,增加农技推广应遵循原则的内容。
邹萍委员认为,草案第四条“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规定中,应加入“可持续”,修改为“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这样更具科学性。
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和石秀诗委员都给出了相同建议。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说,这是因为农技推广必须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追求眼前利益,又要重视长远发展,所以农技推广也应该是可持续发展。
何晔晖委员建议再增加一条应当遵循的原则,即农业技术推广应当“有利于保障各种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她表示,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技术推广不再仅是增加产量和收入,还要从保证各个方面的安全以及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方面考虑,这也是保障人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的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则表示,草案第四条规定覆盖不全面,缺少农业技术推广当中会涉及到的危害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建议增加相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