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残疾人从业人数1748万
法制日报讯 记者于呐洋 近年来,我国农村残疾人从业人数有所增加。2006年农村残疾人从业人数为1672万人,2011年达到了1748.8万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占77%。城镇残疾人就业总量保持基本稳定,自2004年以来,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一直稳定在430万人左右。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指出,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一定改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展较快。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3019个,基本覆盖了全国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初步形成了省、地、县三级就业服务体系。目前,我国各地普遍建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