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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修改:人数众多案可由原审法院再审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8-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原修正案草案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有的常委委员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有些案件当事人一方人数较多,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有利于查清事实,将纠纷解决在当地。法律委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来源: 法制日报;2012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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