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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司委到本溪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5-3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5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隋明太率执法检查组莅溪,就本溪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开展检查。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哲、副市长温雪琼陪同。

    本溪市近年来始终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健全残疾人工作机制,大力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依法推进和加快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全市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检查组首先听取了两县及相关情况汇报,对本溪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本溪市所做的工作举措有力,落实到位,成绩显著。就下一步贯彻实施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检查组建议,在做好城市残疾人群体扶助工作基础上,要把改善和解决农村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同时,应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职业教育、扶持残疾人创业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和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渠道。

    从本月下旬至6月30日,市民可登陆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在“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征求意见”专栏就本地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同时,也可以书信方式向执法检查组提出意见。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正前门西大街1号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邮编:100805。请注明“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

  来源: 辽宁省政府网 2012年05月29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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