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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6-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 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提出,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并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省级政府在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说,要着力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公开全部预算收支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

  来源: 法制日报;2012年06月28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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