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首次增设宜居环境一章
法制日报北京6月26日讯 记者陈丽平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增设了宜居环境一章。
本章主要对国家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作了原则规定,以便为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依据。一是明确国家责任,概括规定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二是规定了政府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三是在具体环境建设上,重点规定了无障碍环境建设,这主要是考虑到残疾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老年人,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所面临的失能或者残疾的风险会逐步提高,无障碍是老年宜居环境的一个基本要求。
此外,草案还对老年友好型城市以及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