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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法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6-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赵超)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草案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将被严格限制。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快速增长,部分企业突破“三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和一般性工作岗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乌日图说,当前,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经营不规范;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的用工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问题比较突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得不到很好落实,一些被派遣劳动者长期没有归属感,心理落差较大。

  乌日图说:“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滥用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常规的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制度造成较大冲击。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必然给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为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修正案草案将“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改为“只能”在上述岗位上实施。

  草案同时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工作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被派遣劳动者替代工作。

  来源: 新华网 2012年06月26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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