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应有序管理外国人在华就业
不少委员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外国人就业管理条例,并在其中明确规定,要先取得工作许可,才允许入境就业。他们也赞同加大对非法就业的管理和处罚力度。乌日图委员提出,不仅是对非法就业的外国人,还有相关的国内用人单位,都要给予相应处罚。
还有人建议,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按时通报具体情况,以便国家有关部门掌握相关的信息。
郑功成委员指出,现在我国没有专门的入境就业管理机构,基本处于放任状态,而这种管理又是外交部门无法兼顾的。应该建立这方面的机构,至少在中央和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中设立机构专司其职。
“既要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安全,又要为对外开放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既要考虑出入境管理的需要,使其更加规范,又要考虑方便人员往来的需要,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是一个总的想法。”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