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朱磊 新的军人保险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军人保险制度适用该法的具体内容。
原草案规定了国家为军人建立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等军人保险制度。有的部门和地方提出,应当进一步明确军人保险制度适用该法的具体内容。
法律委经研究,建议将该条修改为:国家建立军人保险制度。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