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法规定农技推广机构新聘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大专以上学历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余晓洁、于文静)24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从规范人员编制和结构比例与规范农业技术人员上岗资格等方面加强国家农技推广机构队伍建设。
草案对规范农业技术人员上岗资格作了具体规定: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并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和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为稳妥解决新、旧制度衔接问题,对于现有人员中未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过渡办法。
针对不少地方非专业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占用业务人员编制,影响农技推广职责有效履行的情况,草案规定,规范人员编制和结构比例。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岗位设置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县、乡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其他农技推广机构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