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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标的额提高至一万元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4-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小额诉讼的标的额从五千元提高至一万元。

  原草案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多数意见赞成规定小额诉讼制度,但对小额诉讼的标的额怎么规定有不同意见。有的常委委员认为不宜规定五千元的绝对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规定相对数,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提高小额诉讼的标的额。

  考虑到目前统计部门对人均收入是以城镇或者农村分别统计的,要确定一个适用于城乡居民的相对数额较为困难。近年来,各地人民法院试点的小额诉讼标的额多数为一万元以下。法律委经同有关方面研究,建议将这一条规定修改为: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来源: 法制日报;2012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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