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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2-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2月27日讯 记者朱磊今天提请继续审议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

  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原草案第九条有关企业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规定,循环经济促进法已有规定,为避免重复和冲突,本法可不作规定。同时,为了治理产品的过度包装行为,建议草案增加这方面的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删去原草案第九条;同时将现行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价格相适应,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来源: 法制日报;2012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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