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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可用合伙或公司形式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2-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2月27日讯 记者陈丽平资产评估法草案规定,设立评估机构,可以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

  据介绍,评估机构是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依法设立并从事评估业务的专业机构。草案规定评估机构可以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主要是考虑到注册评估师的工作类似职业律师和会计师,其机构的组织形式符合资产评估行业的职业特点。

  为了严格评估机构的准入,草案还规定,设立评估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来源: 法制日报;2012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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