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王鸿翼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张振海、张建军、刘枫(女)、钟得志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任命郑新俭、张建忠、吴旭明、陈有贤、刘喆、李俊平(女)、曹书君、于书凯、陈鸷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