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振伟审议时说,土地承包的物权管理要下功夫研究。
刘振伟说,赞成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报告。五点建议有针对性,建议有关方面认真抓好落实。报告中有一句话,提出要解决农民土地承包权的物权管理问题。物权法出台后,明确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用益物权,过去是按债权管理,现在搞物权管理,就是承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财产权。适应这个转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就要相应调整。如征农民土地的时候,是否把土地按照农民的财产权来对待。既然是财产权、用益物权,农民用承包地的收益权贷款抵押可以不可以,现在规定是不可以,要不要修改;农民进城后承包土地退不退,土地承包法中规定,进入设区的市,地要退出来,有关文件规定可不退,两个规定要尽快衔接。还有,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中央文件规定长久不变,二者要尽快衔接。土地承包的物权管理是一个大事,有关部门要下功夫研究,把相关建议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