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朱磊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频繁调地行为。
“有的地方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已实施8年,但一些地方对这部法律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目前还有少数地方,主要是一些城郊地区没有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全国约有3.5%近800万农户没有签订家庭承包合同,9.2%近2100万户承包户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的地方在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频繁调整承包地,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检查组强调,少数没有签订承包合同、没有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的地方,要加快工作进度。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为契机,解决地证不符、四至不清、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土地承包由合同管理向物权化管理转变探索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检查组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经费补助,尽早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