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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可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2-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陈丽平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规定,申请难民地位的外国人,在难民地位甄别期间,可以凭公安机关签发的临时身份证明在中国境内停留;被认定为难民的外国人,可以凭公安机关签发的难民身份证件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

  我国于1982年加入了难民地位公约,为了履行有关国际义务,草案作出上述规定。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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