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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整合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境管理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2-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赵超、余晓洁)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首次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这部法律草案提出对我国现行的区分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出入境管理进行整合。

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在作法律草案说明时指出,我国现行的出境入境管理制度,是在区分中国公民、外国人的基础上分别进行立法的。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护照法,将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有关护照申领的内容纳入该法,这次制定出境入境管理法,需要将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除护照申领以外的内容与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加以整合。

为此,草案规定,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的出境入境边防检查,适用这部法律。这部法律施行后,现行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将同时废止。

杨焕宁同时说明,在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活动中(例如中外联合军事演习、维和、护航、舰队访问等),军事人员成建制出入境,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对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来源: 新华网 2011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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