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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国家应加大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投入

精神卫生机构由政府全额拨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2-0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聚焦精神卫生立法

  记者陈丽平

  前不久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精神卫生法草案。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建议,国家应加大对精神卫生的研究、预防、治疗方面的投入,精神卫生机构经费应由政府全额拨款。

  国家应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精神疾病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精神疾病患者对社会、家庭都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国家应该在精神疾病预防和早期治疗上增加投入。”吕薇委员说,草案在这方面强调得不够。目前各地区只有少数精神病院,这些精神病院主要是治疗严重的精神病人。一般的抑郁症等病人都在普通医院诊治,而普通医院很少有精神病科。

  吕薇委员指出,我国在精神疾病预防和早期治疗上的投入是非常不够的,国家应该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为此,草案应对加强精神疾病预防和早期治疗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

  要加大对社区医疗机构的投入

  “精神疾病的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度过急性期的患者应该可以回到社区继续进行治疗。”马福海委员说,由于财政投入不足,目前从社区确诊到医院治疗,再回到社区的完整救治体系并不健全,精神疾病患者社区治疗的条件还不成熟。

  马福海委员建议,抓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机会,加大财政对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的投入,建立健全社区救治精神病患者的完整体系。“草案在修改过程中要完善这部分内容。”马福海委员强调。

  列席会议的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提出,长期以来,国家对精神病人的治疗、保护主要依赖家庭的力量,这往往使一个家庭陷入经济困境。因此,必须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社会扶助和家庭资助相结合的保障机制,切实改变当前几乎全部靠家庭负担的保障方式。

  精神病专科医院经费要有保障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康永恒说,目前全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1600万人左右,如果其中5%需要住院治疗,那么一个50万人口的中等县就需要有一个250张病床的专科医院。

  “精神病专科医院是现实医疗体系的薄弱环节。”康永恒代表分析说,投建一个250张病床规模的专科医院,耗资最少要2.5亿元,地方政府难以单独负担这个责任。

  为此,康永恒代表建议,在草案列举负有精神卫生工作责任的政府部门中增加“财政”部门,同时增加“国家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定。

  唐天标委员也特别关注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经费保障问题。他说,精神病专科医院收治的是精神病患者,他们的家庭一般是比较困难的,住院交不起钱、住院费收不回来的现象比较普遍。另外,这些医院没有综合医院那些检查检验和治疗的高档医疗设备。因此,医院收入比较低,运转比较困难,医护人员的收入也比较低,人均年收入通常要比综合医院低三分之一。

  据此,唐天标委员建议,草案应规定精神病专科医院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和发展建设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列入同级政府的预算。考虑到精神病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特殊性,建议对精神病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设立特殊岗位津贴,提高他们的待遇。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马力也认为,精神卫生机构要由政府全额拨款,确保不因为创收而过度医疗。

  “我们制定精神卫生法的第一要义、第一主题,就是要使精神疾病患者能够得到治疗。”马力说,精神卫生属于公共医疗范畴,是政府必须要出钱解决的问题。世界发达国家对精神疾病的投入占医疗卫生投入的20%,而在我们国家只占1%。现在应该加大投入,建立相应精神卫生机构,配备专门人员。一定要使精神卫生机构成为全额拨款单位,不要靠治疗费用创收。

  来源: 法制日报 2011年12月0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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