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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农民工,职业病救治谁埋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0-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陈斯喜委员则建议针对职业病设立专项医疗保险。他解释说,职业病发病有个过程,往往若干年之后疾病才显现出来。

  郑功成委员强调应建立职业病救治基金。他说,医疗保险是所有参保人员缴费形成的公共基金。用这笔钱治疗职业病,等于让其他参保人替雇主承担责任,这是不合理的;而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非常有限,很难解决一个要长期治疗的职业病患者的医疗与康复问题。因此,建议设立一个由社会分担的救助基金,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充实进来。

  吕薇委员说,修正案一旦获得通过,就应该加强监督检查,否则反而不利于调动劳动者事先争取权利的积极性。有的劳动者或许认为,就算用工单位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得了职业病,将来还可以找民政部门。因此,今后不仅要监督工作场所是否符合规定,还要监督重点的职业病行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郑功成委员也认为,职业病的防治要强化劳动监察,这一点现在强调得还不够。强调安监部门监察劳动环境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强化劳动关系监察,切实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构建规范和稳定的劳动关系,这是更好地保障患者权益的一个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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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新华网 201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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