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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0-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李杰摄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朱磊 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

  报告指出,我国现有劳动保障执法专职监察员约两万人,平均每人需面对1700多户用人单位、近两万名劳动者。与所承担的执法任务相比,机构设置不规范、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严重不足、执法装备落后以及执法力度不够、监察队伍素质有待加强等问题十分突出。此外,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建设也明显滞后,调解仲裁能力难以满足维权需要,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

  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增加财政投入,保证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全面落实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建设要求,积极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应急检查等方式,及时严肃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尽快清理各地限制劳动保障监察的有关规定和措施。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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