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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0-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朱磊 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损害派遣工合法权益问题比较突出。

  检查中发现,近3年来,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明显增多,用工单位用工有不少超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不予参加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费,参加工会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得不到保障,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缺乏归属感和责任心并希望改变现状等问题比较突出;不少劳务派遣机构资质较低,难以履行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能力较低问题比较突出。

  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严格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一要通过修改完善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务派遣专门法规或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和“三性”岗位等规定。二要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门槛,增加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要求。依法清理和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备相关经营条件、违法派遣、损害劳务派遣人员权益的劳务派遣单位。三要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实行用工岗位和用工情况备案制度、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切实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同工同酬、社保待遇、参加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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