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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0-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根据我国反恐怖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认定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由公安部公布。

  据了解,在打击恐怖活动犯罪过程中,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进行惩治。为了更加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开展涉恐资产监控和冻结工作,在司法程序之外,还需要由法律授权机关对有关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进行认定并公布;在反恐怖国际合作中,联合国安理会有关机构定期发布的有关恐怖活动组织和个人名单,也需要由外交部核报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实施。世界上反恐怖任务比较重的国家,都通过立法确立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认定和公布机制。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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