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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当村官优先录取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0-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于呐洋 今后,义务兵退役后复学毕业的大学生,在参加“村官”选拔时,可优先录取。兵役法修正案草案拟增加此规定。

  初次审议时,有的常委委员、部队、部门和地方提出,国家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包括担任村官,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期满后给予就业上的优惠,对解决大学生就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对义务兵退役后复学毕业的大学生,在参加这一类人选选拔时,应当优先考虑。

  据此,兵役法修正案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增加规定,退役大学生复学后“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优先录取。

  此外,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提出,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回乡创业的,其土地承包权也应当予以保留。草案拟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以及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选择自主就业的其他退出现役的士兵,入伍前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应当保留。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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