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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方式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0-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方式。

  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保证依法行使审判权,正确实施法律的重要制度,对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作用。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抗诉一种监督方式。根据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试点探索,草案增加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并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发现有错误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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