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开庭前准备程序。
根据审判实践并借鉴国外好的做法,草案在开庭前准备程序中分别情形规定不同处理办法:对当事人没有争议,可以适用督促程序的,转入督促程序;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采取调解等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根据案件性质,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需要开庭审理的,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明确争议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