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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开庭前的准备程序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0-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开庭前准备程序。

  根据审判实践并借鉴国外好的做法,草案在开庭前准备程序中分别情形规定不同处理办法:对当事人没有争议,可以适用督促程序的,转入督促程序;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采取调解等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根据案件性质,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需要开庭审理的,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明确争议焦点。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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