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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公布恐怖组织名单时应同时决定对其资金冻结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0-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快讯:24日审议的反恐工作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公布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时,应同时决定对涉恐组织及人员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予以冻结。

  来源: 新华网 2011-10-24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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