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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玉忠:简易程序检察官没必要都出庭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9-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前不久在分组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在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检察官没必要都出庭。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戴玉忠提出,草案把原来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改为“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这样的修改要慎重。简易程序就是想使某些案件的审理程序简单化,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降低成本。这不仅涉及法院的工作量,也涉及到检察院的工作量。有人说简易程序中检察官不出席法庭,谁念起诉书呢?其实,简易程序是有前提的,第一是轻罪,第二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第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第四是检察院有量刑的具体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读起诉书,法官询问被告人是否收到起诉书,对指控有没有意见,如果有意见就可以改为普通诉讼程序,没有必要让检察院必须派人出庭。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09月2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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