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于8月26日(星期五)下午16时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欢迎中外记者参加。
2011年8月24日至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草案,如获通过,我们将邀请法工委负责人回答这一法律解释的有关问题。
请有意参加的中外记者,于8月25日下午5时前,凭本人有效采访证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报名,领取新闻发布会请柬和停车证。
参会记者凭请柬进人民大会堂东门。记者车辆可凭证停放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停车场。
联系电话:63097241(兼传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