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7-0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来源:
责任编辑: 包瓴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