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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提高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3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陈丽平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今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2008年至2010年,全国共发生火灾39.8万起(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死亡3865人,受伤1967人,直接财产损失52.1亿元,与前三年相比,火灾起数和死亡、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7%、33.8%、61%,损失上升55.5%,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2.1%、46.1%。

  孟建柱说,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在致灾因素大量增多的情况下,确保了全国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孟建柱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消防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修订了47个地方法规和规章,6个部门规章,81个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各省(区、市)普遍制定、修订了地方消防条例或出台了消防法实施办法。公安部制定、修订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农村防火规范》等,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了《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制定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铁道部修订了《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孟建柱说,2010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高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开展宣传培训四个能力。天津、河北等19个省(区、市)专门制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培训和消防演练,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06月30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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