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
法制日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于呐洋“对审计中出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应该怎么处理?”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王晓东问。
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说,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都要依据审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逐项进行处理。
“每项审计结束以后,我们都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该收缴的收缴,该纠正的纠正,对重大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要移送到司法机关处理,处理的结果,已经结案的都要向社会公布。”余效明表示,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每件都有落实。
余效明介绍说,审计署现在已经把审计的注意力和重点转向了绩效审计。今后还将针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重大漏洞、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障碍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这也是向绩效审计迈进的重要体现。
刘振伟委员表示,这几年审计工作越做越细,社会上也给予了好评。建议要跟踪整改,件件都要有结果,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