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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审计已追回或归还资金35.85亿元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杨维汉、张晓松)“对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整改,目前已追回或归还资金35.85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47.23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完善了1075项制度规定,有617人被追究责任。”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时透露了上述情况。刘家义说,在各项审计中,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139起。

  刘家义介绍,这些案件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利用权力“设租”、“寻租”,或培植代理人侵吞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二是利用公共资源“借道”若干非公单位,或在多个地区实施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利用虚假注资、虚假项目、虚假合同和虚假票据等方式,将违法行为隐藏在合法“外衣”之下。产生这些问题,既有一些人员法纪观念淡漠、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等主观因素,也有体制转轨时期相关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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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新华网 2011年06月27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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