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民意有效的回应。没有进一步提高起征点,不意味着不尊重、不采纳民意,而是在听取公众意见、坚持民主立法前提下科学论证的结果。立法过程中,兼顾“民主”与“科学”,才能体现民意。
近几年,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为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今年4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起征点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这本身就是尊重民意的体现。
此后,中国人大网就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个多月时间里共收到23万多条意见,创近几年国家立法公开征求意见数量之最,百姓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注和参与热情。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公众如实公布了这些意见的内容。在此期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代表对草案的意见。社会各界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充分表达自己意见,这也体现出民主立法的精神。
在充分听取民意的前提下,个税法修改还坚持了科学立法。经有关部门和专家测算,起征点从现行2000元提高至3000元后,我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将由28%下降到12%左右。如果继续提高起征点,纳税人范围会进一步减少,致使个税将基本不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甚至单纯提高起征点对缩小贫富差距会起到反向调节作用,即收入越高的群体获得的减税越多,低收入群体收益相对较少。另外,减少纳税面也不利于公民纳税意识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