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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个税起征点还是3000元?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什么个税起征点还是3000元?

  ——立法要兼顾“民主”与“科学”

6月2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图为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常委会会议做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崔清新、霍小光、何雨欣)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关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再审稿维持了初审稿的意见,仍拟从现行2000元提高至3000元,并未采纳此前呼声很高的进一步提高起征点的意见。

  认真分析对这次个税法修改的意见发现,多数人关注起征点,主要是希望更多地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力度,通过调节收入分配最终体现社会公平。但一味提高起征点不能达到这一目的。

  根据一些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这次个税法草案二审稿有一处重要调整,即将个税税率第一级由一审稿规定的5%降到了3%。小小两个百分点,将使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在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的基础上,享受到更多的减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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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新华网 2011年06月2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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