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4月22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锡荣在审议中说,草案第49条改得比原来有进步,规定“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任何行政机关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但是力度还不够,建议增加“要列入公共预算,加强管理,接受人大监督”。
刘锡荣说,现在存在该硬的不硬、不该硬的很硬的怪现象,关键是看对本地区、本部门是否有经济利益,如果有经济利益的话,硬得不得了,而利国利民但对本地本部门经济利益不大时,就不管了。要防止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律化。所以行政强制,如果不把权力和利益的脐带剪断,我们立再多法、设再多行政机构,安排再多公务员也没用。现在有一些地方,上交国库统收统支也有问题,财政部门为了调动大家收钱的积极性,有的地方是按比例返还,有的地方是百分之百返回,统收统支还是和各单位的利益直接挂钩,有什么用?所以一定要把收来的钱列入公共预算,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这样才能正本清源,使我们的执法是依法行政,为国家执法、为人民执法。
刘锡荣说,过去有一句话是“鸡多不生蛋”。一件工作,几个甚至十几个部门管,一条马路有十几个地方管,有利的时候就收费,没有利益的就互相推,最后机构越多,越管不好,怎么办?上级只好成立很多指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来解决。行政强制的很多问题是体制问题,我们一定要精兵简政抓紧出台编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