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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燕明:应提高对无证驾驶行为的处罚标准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4-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等。黄燕明委员审议时说,应该相应提高无证驾驶行为的处罚标准,因为无证驾驶的行为是最严重的交通驾驶违法行为之一。

    黄燕明委员说,现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时扣押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罚款的数目规定200元以上2000以下,并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对照这次道交法修改,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处罚是15日的拘留和5000元的罚款,我认为无证驾驶和伪造应该是相同的,所以也应该提高罚款的数额,也应该是5000元。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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