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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先委员建议加快森林法的修改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4-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庄先委员说,我赞成贾治邦局长的报告,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核心内容是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业的承包权和林木的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落实到农户头上,关键是要把四个权搞清楚,一是明晰产权,这个地是谁的?二是老百姓要有经营权。三是落实处置权,种完林是可以砍的。四是保障林农的收益权。改革的目的很明晰,第一是“三定”,即“山定权、树定根、人定期”。第二是林地可以流转。第三是可以进行抵押。农村土地是不得抵押的,但林地是可以抵押的。

庄先委员提几条建议。

第一, 现在的森林法不适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森林法很多法条不适应林改发展。建议要加快森林法的修改。

第二, 现在联户发大证的现象还存在。联户发大证实际上还是权属不清,我建议要加快林权证发证到户。

第三, 由于农民的信息不对称,个别企业和个别大户通过一些强迫的手段,把林地流转给这些企业,林地都是几百亩流转,一亩就是几块钱,时间是30年。这种兼并林地的现象我们要注意。

第四, 森林保险工作要跟上去。

第五, 现在林农的贷款造林工作还是存在贷款难问题,这个问题有所缓解,但是没真正破题。

第六, 现在把林地分了,但是真正要把它发展起来,还要按照合作社的办法组织起来,现在林业合作社的发展还是偏慢,农业部门的合作社发展,财政上给予一定的补贴,但是林业合作社的发展资金是缺位的。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4-22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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