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交由国家林业局负责牵头追踪办理,由全国人大农委负责督办。
为进一步巩固办理成果,提高追踪办理成效,国家林业局按照有关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建立了分管副局长牵头,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为承办人,分管副司长为责任人,明确专职人员具体办理,与相关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农委等部门沟通联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办理落实的工作机制。
国家林业局制定了追踪办理工作方案。4月至5月,召开追踪办理动员会,落实责任分工。6月至8月,召开承办单位工作协调会,将办理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密切与代表联系,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结合工作安排,邀请代表参与调研或会议等活动,共同研究协商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效措施和方法。9月至10月,总结追踪办理工作,兑现追踪办理责任制,上报办理结果和有关资料。
国家林业局拟通过追踪办理工作,认真研究代表关心的问题,切实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简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