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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谈法律热点:减少死刑罪名,我们迈的步子很大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2-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图表:我国取消13个死刑罪名 新华社发

  取消13个死刑罪名,从法律上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将中小排量汽车的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保持不变……2月25日下午,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车船税法,以上重要法律制度最终“尘埃落定”。

  在随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围绕这三件法律的热点话题,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刑法修改体现宽严相济与保护民生”

  经历三审后,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25日获得通过。这意味着自今年5月1日起,走私文物罪等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将被取消,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正式入罪,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也将被追究刑责,社区矫正将在全国推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减少的这13个死刑罪名,占我国刑法死刑罪名的1/5左右。“应该说这次我们迈出的步子是很大的。”

  针对我国仍有较多死刑罪名的疑问,郎胜表示,虽然我国的死刑罪名比较多,但在死刑的具体运用和执行上,掌握很严格。为了进一步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把死刑核准权收回给了最高人民法院。“这一措施实际上也是为了控制死刑。当然,我们现在还保留了一批死刑,这些死刑也还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惩治犯罪的需要、根据现实社会治安的情况及人民的意愿再做进一步研究。”

  郎胜介绍,除取消部分犯罪的死刑外,刑法修正案(八)同时规范了被判处死缓的人减刑、假释后的实际执行期限,调整了数罪并罚的刑期;通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一些刑罚规定调整,更好地体现了人道精神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使我国刑罚的结构更趋合理。

  “此次刑法修改还充分体现了对民生保护的加强,加重了对一些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的处罚,如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等。另外,还增加了一些新的犯罪,比如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醉酒驾车、飙车等;加大了对一些严重犯罪的惩处力度,比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累犯的惩处力度都有所加重。”郎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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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光明日报 2011-2-26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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