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社区矫正五一后全国推行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2-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2月25日讯 记者陈丽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通过有关方面的努力,社区矫正制度可以得到统一执行。

  郎胜说,刑法修正案(八)对有些刑罚的执行方式进行了调整,对管制、缓刑和假释的罪犯规定实行社区矫正,改变了过去由公安机关执行或者监督、考查的规定。这次的调整,实际上是在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方面的一个重要改革。这个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这部分犯罪人采取更有效的监督管理的方法,也便于这些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郎胜说,对这项改革措施,有关方面是非常慎重的。社区矫正已经试点了多年,从最早少数省、市,到多数省、市,再到现在在全国推开试行。这次修改将试点基础上取得的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当然,各地社会管理条件不完全一样,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执行不一样的情形。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有关方面召集中央司法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要加强各有关部门的衔接,保证这个制度在全国统一推行。修正案专门在执行时间上进行了比较宽的规定,在5月1日之前,各地方司法机关应当为执行做好准备。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02月28日
责任编辑: 余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