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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带来了什么?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2-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图表:车船税法草案吸纳民意大幅调整降低绝大部分车主税额 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罗沙、何雨欣)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的车船税法,事关千千万万车主的切身利益。这部从提出伊始就备受关注的法律案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绝大多数车主税负不增

  车船税作为财产税,与燃油税相比,功能和作用都有所不同。车船税是在财产的保有环节征收,有车就应缴税;而燃油税是在使用环节,多用多交、少用少交。

  根据车船税法,乘用车车船税按照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税额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额为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额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的税额为3600元至5400元。

  专家表示,这样占目前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的2.0升及以下乘用车车主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将与原来收入基本持平。

  此外,车船税法规定,游艇的车船税以游艇长度作为计税依据,税额幅度为每米600元至2000元。

  “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对游艇要征税。乘用车是代步工具,而游艇主要用于休闲娱乐。在中国目前的发展水平上,游艇还属于高档消费品,因此对游艇的税额幅度应该适当提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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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新华网 2011-2-25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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