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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法草案: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主管部门可重新认定传承人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2-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规定,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来源: 新华网 2011-2-23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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