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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草案二审 税额幅度下降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2-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再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与草案一审稿相比,规定的税额幅度降低。草案规定,从税负的阶梯式递进考虑,仍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其中1.0升(含)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不变;将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税额幅度降至300元至540元;将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额幅度降至360元至660元;对2.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幅度相应作些微调。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表示,这样规定,2.0升以下、占乘用车87%左右的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  作者:周兆军 郭金超

  来源: 中新网 2011-2-23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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