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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发展有了法制保障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2-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关注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陈丽平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今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情况的报告。他说,国务院适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相关法律草案,按程序制定和修改了相关行政法规,进一步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张平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十一五”以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服务业发展的方向、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服务业工作会议,对服务业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制定出台了指导和推进物流业、旅游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服务外包、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张平说,根据国务院关于服务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出台了相关服务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财税、金融、土地、工商、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加强和改进市场准入、人才服务、品牌培育、服务业标准、服务认证示范和服务业统计等方面工作;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建设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实施现代服务业科技行动,推动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

  来源: 法制日报;2010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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